【柬单网综合报道】据柬媒消息,8月4日上午,磅清扬省前副省长涉嫌侵占国有土地等罪名,被金边初级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,罚款5000万瑞尔(约合12500美元),并没收50万美元财产。 据悉,这 ...
【柬单网综合报道】据柬媒消息,8月4日上午,磅清扬省前副省长涉嫌侵占国有土地等罪名,被金边初级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,罚款5000万瑞尔(约合12500美元),并没收50万美元财产。 据悉,这名磅清扬省前副省长为速苏佳,男,51岁,涉嫌破坏、侵占国有土地、不申报资产和债务以及洗钱等罪名。 金边初级法院表示,被告如果不满审判结果,可依法提出上述。 7月20日至21日,柬埔寨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翁仁典在磅清扬省政府举行会议,通报磅清扬前副省长侵占国有土地案情。 编译:Yang |